BLG战胜iG
投保人未在合同约定医院就诊,保险公司拒赔该费用获支持_蜘蛛资讯网

选择私立医院就诊,其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予支持。其余在公立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由保险公司赔付。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先生保险金14 万余元。 法官提示,本案涉及医疗保险中就医机构范围的约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条规定,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当前文章:http://2cmd2n.peilansu.cn/pc3/se8s.html
发布时间:15:37:31
